科研获奖


一、申报要求

具备国家级项目申报条件的正高、副高、博士专任教师,原则上在任期(3年)内,须申报国家级项目1次(申报书通过校内初评)。此项要求作为正高、副高、博士专任教师任期考核的一项指标。

二、激励政策

1.为鼓励团队合作,在职称评审时,作为重要参与人参与重大或重点项目研究(已立项),经本人申请,根据项目级别及资助额度,学校职称领导小组研究可视同为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;

2.对二级单位(学院、部、中心、平台)初评通过的项目,在年底考核时按省级期刊论文分值计算,且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只能计算一次;

3.对学校评审遴选出的重点推荐的项目,在年底考核时按核心期刊论文分值计算,且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只能计算一次,并报销专家评审费与差旅费;同时,在校基金立项中择优资助